7月9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就蘇寧體育文化傳媒(北京)有限公司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廣電新媒體有限公司侵犯“2019賽季中超聯賽-第八輪-廣州恒大VS北京國安”賽事節(jié)目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法院審判認定涉案賽事構成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浙江電信及杭州電信、浙廣電新媒體公司未經授權播放賽事節(jié)目的行為構成侵權,判令被告依法賠償蘇寧體育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0萬元。
據DVBCN的了解,浙江廣電新媒體有限公司由浙江廣電集團控股組建,浙江廣播電視集團為其控制人,主要全面負責浙江IPTV集成播控平臺的建設、管理與運營,為用戶提供點播、直播、回看、智慧家庭等多種交互式服務。
此前于2019年7月17日時,蘇寧體育以浙江電信、杭州電信未經授權傳播案涉作品,侵害蘇寧體育公司就涉案賽事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權利為由將上述二方訴上庭堂,后由于認定案情復雜,法院認為不宜適用簡易程序,故依職權追加浙江廣電新媒體有限公司為共同被告,后轉為普通程序于2019年11月5日進行了線下的完整庭審。